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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2-08-01        作者:

   (最近更新时间:2012年6月)

  【成立】亚太经合组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简称APEC)是亚太地区级别最高、影响最大、机制最完善的经济合作组织。1989年11月5日至7日,澳大利亚、美国、日本、韩国、新西兰、加拿大及当时的东盟六国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举行APEC首届部长级会议,标志APEC正式成立。

  【宗旨】通过引领自由开放的贸易投资,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强经济技术合作,维护人类安全,改善商业环境,以建立一个充满活力、和谐的亚太大家庭。

  【成员和观察员】APEC现有21个成员,分别是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墨西哥、马来西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中国台北、泰国、美国和越南。此外,APEC还有3个观察员,分别是东盟秘书处、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太平洋岛国论坛秘书处。

  【组织结构】APEC共有5个层次的运作机制:

  (一)领导人非正式会议:1993年11月,首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美国西雅图召开,之后每年召开一次。自1993年来共举行了19次,分别在美国西雅图、印尼茂物、日本大阪、菲律宾苏比克、加拿大温哥华、马来西亚吉隆坡、新西兰奥克兰、文莱斯里巴加湾、中国上海、墨西哥洛斯卡沃斯、泰国曼谷、智利圣地亚哥、韩国釜山、越南河内、澳大利亚悉尼、秘鲁利马、新加坡、日本横滨、美国夏威夷举行。

  2012-2013年的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将分别在俄罗斯和印尼举行。

  (二)部长级会议:包括外交部长(中国台北和中国香港除外)、经贸双部长会议以及专业部长会议。双部长会议每年在领导人会议前举行一次。专业部长会议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包括贸易部长会、财长会、中小企业部长会、能源部长会、海洋部长会、矿业部长会、电信部长会、旅游部长会,以及2010年举行的首届粮食安全部长会和2011年举行的首届林业部长会等部长级会议机制。

  (三)高官会:每年举行3至4次会议,由各成员指定的高官(一般为副部级或司局级官员)组成。高官会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执行领导人和部长会议的决定,审议各委员会、工作组和秘书处的活动,筹备部长级会议、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及协调实施会议后续行动等事宜。

  (四)委员会和工作组:高官会下设4个委员会,即:贸易和投资委员会(CTI),经济委员会(EC),经济技术合作高官指导委员会(SCE)和预算管理委员会(BMC)。CTI负责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方面高官会交办的工作,EC负责研究本地区经济发展趋势和问题,并协调经济结构改革工作。SCE负责指导和协调经济技术合作,BMC负责预算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目前,高官会下设13个工作组(农业技术合作、产业科技、人力资源开发、能源、海洋和渔业、林业、电信、交通、旅游、中小企业、卫生、防灾减灾、反腐败),4个特设工作组(反恐、矿业、妇女与经济政策伙伴机制、粮食安全政策伙伴机制),以及若干专家小组和分委会等机制,从事专业活动和合作。

  (五)秘书处:1993年1月在新加坡设立,为APEC各层次的活动提供支持与服务。秘书处负责人为执行主任,2010年起设固定任期,任期三年。现任执行主任为诺尔大使(马来西亚人Noor)。

  【主要议题】作为经济合作论坛,亚太经合组织主要讨论与全球和区域经济有关的议题,如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全球多边贸易体系、经济增长新战略、经济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经济结构改革等。近年来,亚太经合组织开始介入一些非传统安全和国际热点问题,如反恐、气候变化、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传染病、防灾减灾、反腐败等。

  【合作方式】APEC采取自主自愿、协商一致的合作方式。所作决定须经各成员一致同意。会议最后文件不具法律约束力,但各成员在政治上和道义上有责任尽力予以实施。

  【工商参与】为加强与工商界的联系,1995年成立了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ABAC),由每个成员推荐3名著名工商界人士组成,负责对APEC贸易投资自由化、经济技术合作及创造有利的商业环境提出建议,并向领导人和部长级会议提交咨询报告。工商咨询理事会是工商界参与APEC合作的主要渠道,每年召开4次会议。秘书处设在菲律宾马尼拉。

  【主要成果】成立以来,特别是在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成为固定机制之后,亚太经合组织在促进区域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不断取得进展,在推动全球和地区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1994年印度尼西亚茂物会议确立了亚太经合组织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目标,提出了发达成员于2010年前、发展中成员于2020年前实现这一目标的两个时间表。1995年日本大阪会议确定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经济技术合作为亚太经合组织合作的两个轮子。1996年菲律宾苏比克会议确立了以自主自愿、协商一致为特点的“亚太经合组织合作方式”。2001年上海会议推动亚太经合组织在多边贸易体制发展、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新经济及反恐合作等多个领域取得积极进展,达成了旨在加速实现茂物目标的上海共识。2005年韩国釜山会议完成了对茂物目标的中期审评,制定了旨在实现茂物目标的“釜山路线图”。2006年越南河内会议又进一步制定了实现“釜山路线图”的行动计划。2007年澳大利亚悉尼会议深入讨论了气候变化问题,通过了《关于气候变化、能源安全和清洁发展的悉尼宣言》。2008年秘鲁利马会议深入讨论了全球和地区经济形势、国际金融危机等问题,发表了《领导人宣言》和《关于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声明》。2009年新加坡会议深入讨论了经济增长、多边贸易体制、区域经济一体化、气候变化等问题,发表了《“倡导新的增长方式,构建21世纪互联互通的亚太”领导人声明》。2010年日本会议深入讨论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制定经济增长新战略和维护人类安全等议题,通过了《领导人宣言:茂物及后茂物时代的横滨愿景》等四个成果文件。2011年美国檀香山会议围绕“紧密联系的区域经济”的主题,重点围绕亚太经济增长、规制合作、能源安全等议题展开讨论,发表了《檀香山宣言—迈向紧密联系的区域经济》。

  2012年APEC领导人会议将于9月初在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举行,本次会议以“融合谋发展,创新促繁荣”为主题,将在“贸易投资自由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强粮食安全、建立可靠的供应链、创新增长”等四大重点领域展开工作。

  【相关网站】

  APEC秘书处:http://www.apec.org

  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http://www.abaconline.org